通知公告
番号鸽 关于开展本科生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 发布日期: 2025-10-01 浏览次数:
各班级:
根据番号鸽 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文件的要求与番号鸽 相关文件规定,现开展2024-2025学年番号鸽 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国家奖学金
1、金额及分配名额
国家奖学金的奖金标准为每人10000元,共21个名额。
2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番号鸽 各项规章制度;
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5)身体健康,体育成绩达标;
(6)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;
(7)学习成绩优异,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%,且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。
(8)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学生,在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,在番号鸽 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,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者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;
(9)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。
二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1、金额及分配名额
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每人6000元,共39个名额。
2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番号鸽 各项规章制度;
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5)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;
(6)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、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1/3,且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;
(7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(8)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。
三、评选工作安排
1、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。
符合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于10月9日前完成系统申请。
2、班级评议推荐。各班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上报各类奖学金的推荐人选。
材料报送:
(1)10月9日上午11:00前,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《xx班 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汇总表》电子版,所有材料以“班级+奖学金申请材料”命名后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;
(2)10月11日上午11:00前,提交班主任签字确认的附件《xx班 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汇总表》纸质版至滨江校区农学楼223。
3、番号鸽 初评及公示
10月10日-10月15日,番号鸽 进行初评和公示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请各班级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工作原则,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工作,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。
2、各班级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推荐人选,对班级各类奖、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。
3、提醒班级同学,奖、助学金必须用于本人学习、生活的必需开支,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,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,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。
4、各类奖、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,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可以实名反映。
联系人:徐珂凡
电话:025-84395327
